(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的注册资金(以提供营业执照为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能提供本次招标的产品;
(2) 投标人须具有危化品经营相关资质;
(3) 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自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项目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签字页)或最终验收证明;
(4)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证明其于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资信情况的资信证明原件或该原件的复印件;
(5) 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小规模纳税人证明,并提供可以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开具供本项目签约合同主体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6) 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人信息查询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7) 投标人与中化集团或中化集团下属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股东不得在中化集团或中化集团下属其他企业任职或兼职,不论在本项目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投标人投标无效;
(8) 投标人必须从中化云龙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